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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修订旅游条例:擅闯“禁区”发生意外被救助人承担救援费
 

更新时间:2017-4-12 15:02:29
 
去年10月,有22名游客在安徽省歙县竹溪村的深山中探险时迷路。所幸的是,他们被救援人员成功搜救,安全带下了山。但是,实施救援耗费人力财力不说,还并非每次都以成功收尾。
新修订的《安徽省旅游条例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。按照规定,这类旅游者擅自游览未开发开放区域将被“喊停”。对于擅闯“禁区”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,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,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要承担救援费用。
不得违规开展高风险性活动
为了追求刺激,不少驴友热衷于到人迹罕至的地方探险。但这往往不仅致使自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,也给景区管理带来难度。
针对这一问题,条例要求,进入景区的旅游者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活动,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景区资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活动。如若违反,将由景区主管部门或者法律、法规授权的景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给予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有不少旅游者因违反规定登山、穿越而发生意外事故,要耗费巨资实施救援。虽然国家有提供救助的义务,但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旅游者违规,也要为自己的过错埋单。
按照条例规定,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安全警示规定。在禁止通行、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。违反规定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产生的救援费用,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。
景区门票上涨要举行听证会
每逢小长假,热门景区常常开启“人山人海”模式,不是人看人,就是人挤人。
为了保障游客的观赏体验,条例要求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,制定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,采取门票预约、分时进入、限制进入和景区内分流疏导、交通调控等措施,控制景区旅游者数量。
当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,景区还要提前公告,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;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要及时采取措施疏导、分流旅游者。
景区人气火爆会不会推高门票价格?条例明确提出,严格控制景区门票价格上涨。对景区有多处景观或者游览项目的,应当分别设置单项门票和多项联票、套票,并向旅游者公示。多项联票、套票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价格之和。禁止强行出售多项联票、套票。
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、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,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,严格控制价格上涨,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,应当举行听证会,征求旅游者、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。
推动智慧旅游服务功能建设
发挥信息化、网络化对旅游的支撑作用,是推进旅游业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。
条例对建立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、推动智慧旅游服务功能建设作出规定,要求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统一、功能完善、衔接顺畅的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。设区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,无偿向社会提供旅游景区、线路、交通、气象、客流量预警、食宿、安全、医疗急救等公共信息和旅游法律知识等咨询服务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,在机场、火车站、汽车站、码头、高速公路服务区、商业集中区等公共场所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。
此外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旅游集散地、景区提供免费无线局域网接入服务。
(原题为《新修订安徽旅游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,擅闯“禁区”发生意外游客承担救援费》)